《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由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于 2024 年联合印发。意见共 24 条,采取条款式结构,对告诫制度的相关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明确家庭暴力证据标准
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
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 8 类辅证类型,如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
明确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情形
如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事实已经查证属实、情节较轻且具有因实施家庭暴力曾被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等多种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等。
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及工作衔接机制
如规定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情况及时通知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派出所共同查访,或者单独进行查访,基层妇女联合会应当协助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合力做实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意义
完善家庭暴力干预体系
(1)构建证据认定标准框架
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涵盖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多种辅证类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悔过书、诊疗记录等。这为家庭暴力的认定提供了清晰、具体且全面的依据,有助于解决以往在证据收集和认定方面的难题,使得执法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有章可循,提高了执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规范告诫书出具情形与流程
详细规定了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的具体情形,如对于情节较轻但依法应给予告诫的情况进行了明确分类。同时,对告诫书的样式和内容作出规范,并附注相关法律条款,确保了告诫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这有助于统一执法尺度,使告诫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更加规范、有序地实施。
强化部门协同合作
(1)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清晰界定了教育、卫健、民政、妇联、基层组织以及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职责任务。
例如,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负责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并出具告诫书,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其他部门;基层组织和妇联负责配合做好查访和协调工作等。
通过明确分工,避免了各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时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
(2)建立工作衔接机制
构建了各部门之间紧密的工作衔接机制,强调了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等共享信息,共同开展查访工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家庭暴力干预网络。
这种协同合作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全面、及时的保护和支持。
增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惩治力度
(1)发挥告诫书的警示作用
告诫书作为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书,对加害人具有明确的警示作用。它不仅表明了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态度,也让加害人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加害人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震慑效果。
(2)推动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通过各部门的协同工作,如查访、调解、心理辅导等措施,有助于深入了解家庭暴力背后的家庭矛盾根源,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化解。这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利于修复家庭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频率,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保障受害者权益
(1)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
意见中的各项措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为受害者提供了更为及时、有效的保护。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能够得到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以及后续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受害者的安全感,使其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有更多的途径寻求救济。
(2)增强受害者维权意识
随着告诫制度的深入实施,以及各部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受害者的维权意识。受害者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寻求帮助,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